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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7日河池市天峨县交警在夜查行动中,发现一14岁模样的少年驾驶摩托车上路,摩托车后座上还搭载一小学生,交警将其拦下,经询问得知,该少年姓邵,为天峨县某中学初中生,邵某称其父亲为了他外出方便将摩托车钥匙交给他。邵某未满18周岁,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的前提下驾车上路,属于无证驾驶,按照规定将对其处以300元罚款、并处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,但由于其尚未成年,因此不对其实施的处罚。民警依法将其驾驶的摩托车扣下,对其批评教育。
6月20日,邵某的父亲到交警队领车并接受处罚,民警按道路交通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“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驾驶证的人驾驶”对其父亲处以200元罚款,并对其开展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,邵某的父亲对自己把车辆交给未成年儿子驾驶的行为承认了错误,表示今后要遵守交通法规,尽到监护人职责。
交警提示:暑假临近,请家长管好自己的孩子,管好车钥匙,避免类似未成年人无证驾车现象发生。
来源:广西河池交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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值班编辑:豆腐尧
值班审读:牛排三度